关于做好教代会2022年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后勤产业集团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2-15浏览次数:379

各代表团:

学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名称暂定)将于1月上旬召开,根据《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征集提案截止时间为2022110日。

二、征集对象

全体正式代表。

三、提案内容

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案内容主要包括:(1)涉及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建议和方案;(2)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3)有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4)教职工关心的其它比较重要的民生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提案受理:(1)教代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2)学校职权范围之外的问题;(3)涉及教职工自身或他人的个别具体问题;(4)其它与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相悖的意见和要求。

四、提案格式

(一)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提案人可以提出承办单位意向。

(二)提案应按统一规定的提案表格式填写,允许另附页。

(三)提案包括以下三部分:

1.提案案名:即提交的问题或建议的题目。

2.提案理由:即提案人应说明提出本案的原因、根据,并有情况分析,最好有可行性调研。

3.整改建议:即提案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措施。

五、提交要求

(一)为了保证提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填写提案表字迹必须工整,符合规范。提案表需填写打印二份,1名提议人、2名及以上附议人必须在提案表上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

(二)提案代表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填写的提案表交各代表团负责人初审,代表团负责人提出是否建议立案的意见并签字。提案表由各代表团集中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厚德楼508室,电话:8835608)。

(三)提案表必须同时递交纸质档和电子档,空白提案表在工会QQ群下载。电子档发至邮箱2661508397@qq.com

六、提案审理

学校提案工作委员会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审查、归类、整理、编号、登记。经审查立案的提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未被立案的提案转为建议提供给相关职能部门参考。提案征集和处理结束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提交教代会全体代表审议。

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成立提案征集工作组,在广泛宣传和认真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大会提交高质量提案。

附件黄冈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表.docx

黄冈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