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思政

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13浏览次数:1788

    为进一步拓宽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结合集团实际,现制定深化拓展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制度。

    一、党总支书记接待群众制度

    党总支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书记接待室”,每周固定一天接待群众,其余时间由班子成员轮流值班、全天候接待,要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布接待时间、地点、接待人和联系方式等事项。同时,通过设立“书记信箱”、公布电子邮箱、开通热线电话、设立专门网页等方式联系接待群众。

    二、党组织班子成员走访制度

    党组织所在成员都要参与走访,明确责任,分片包干和走访,要分工负责。走访主体可扩大到党支部委员、党代表,以及在群众中威信高、会做群众工作的骨干党员。

    走访时要做好五件事:一是了解职工的基本情况;二是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具体需求;三是宣传党的各项政策;四是对有困难的职工力所能及的帮忙;五是教育引导群众、促进文明和谐。

    另外,还要建立档案,并登记变化情况,定期召开“碰头会”和分析会,及时汇总梳理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普遍性问题和影响整体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制度

   实行分类办理,对师生职工反映的问题,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10日内办好反馈;需上级单位办理的,15日内办好反馈;需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20日内办好反馈。对不属于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做好解释工作,说明情况,并告知相关的责任单位。

    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师生职工送达反馈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布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办理结果,随时通报短期内未能解决的问题及相关的办理进度。建立群众意见办理情况登记制度,并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向群众公布。

     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定期研究,周密安排,大力推进。要明确具体分工,使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全体参与、人人有责,使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