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团落实《黄冈师院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意见》的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07浏览次数:7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学校《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校党【2013】14号),依据《黄冈师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试行)》(校办发【2013】9号)、《黄冈师范学院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试行)》(校办发【2013】10号)和关于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十不准”》(校纪【2014】4号)的通知精神,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加强调查研究
    后勤集团把调研工作纳入决策的必要程序,面向学校部门、学院、师生开展的调研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少于2次。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每学年要到集团所属各单位调研至少1次。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二、提升服务质量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明确各层级负责人联系单位和群众责任。坚持和创新后勤事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优化后勤事务办理环节,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对制约后勤保障服务能力的难点事项、广大师生员工亟待解决的问题实行主要负责人“包案”制度。

    三、改进文风会风

    1、后勤内部文件要主题鲜明、简明扼要、言之有物,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新闻稿件要着力宣传后勤改革发展新成果、基层单位好经验、先进好典型。要大力推进后勤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助推正能量。
    2、精简会议活动,原则上能通过电话、网络、发文部署的工作不再开会。提高会议效率,确保会议主题明确、安排科学、准备充分,力戒闲话、大话、空话、套话。后勤内部会议,原则不安排工作餐。未经批准,严禁举办礼仪庆典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员原则上不参加一般性的庆典活动和各类无关工作的应酬性活动。

    四、规范公务接待

    1、建立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对口接待、明确标准、严格审批制度。集团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单位公务接待活动需经各部门负责人和集团分管领导签批;集团对外公务接待活动需经总经理签批。

    2、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般不予接待。

    3、建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清单制度。公务接待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4、公务接待不得干扰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

    5、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五、严肃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和长期离岗,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要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说明去向及返回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

    2、落实各项工作纪律。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视、炒股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严禁带彩赌博。

    3、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热情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服务态度生硬、遇事推诿,执行公务行为不规范的工作人员,要责令改正,并予以批评教育。
    六、厉行勤俭节约
    1、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未经批准不得超支。出差坚持领导审批程序,从严安排。

    2、大力倡导绿色办公,要节约用水、电、气、暖和办公用品,爱护公物和办公设备。

    3、实行固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制度,严禁计划外或超标配置办公设备和家具。

    4、严格控制外出参会,不组织或参加没有实质意义的协作会、研讨会等各类会议。
    七、严格采购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相关采购规定,严格招标程序,依法依规采购。合同谈判、外出考察、监督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参加。各级干部除业务上必须与供应商沟通外,一律不得参加任何供应商的吃请、娱乐、参观考察、旅游等项目,不允许借各种名义,向供应商借、索财物,报销各类发票。
    八、加强监督检查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本单位职工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报集团人事部,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规定。中层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出现的问题负全责。

    2、集团党总支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集团办公室、人事部、质控部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和暗访,对违反规定的,如实记录,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告诫,通报,取消评优、评先、扣发奖酬金直至给予纪律处分;财务部要加强对后勤各单位“三公经费”等的管理和审核。

    3、集团党总支将把各单位落实“管理办法”情况纳入各单位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管理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单位的落实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共黄冈师院后勤产业集团总支部委员会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