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服务中心员工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12浏览次数:80

 

根据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饮食服务中心员工队伍结构,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职工队伍,经集团研究,在饮食中心范围内实行竞聘上岗。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竞聘上岗是员工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措施,属常规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正确处理好岗位竞聘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保证竞聘公正、公开、公平进行,成立饮食服务中心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斌

副组长:徐臣良  刘宏国  汪守仁  付  俊

成  员:吴国平  蔡  锋  陈俊芳  王新红  王  巍  戴前锋  蔡锦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戴前锋任材料员。

二、竞聘原则

(一)竞聘表现与日常工作表现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个人意愿与统一安排相结合的原则。

三、竞聘范围

除下文任命的干部(3人)、工作关系调整至学校的正式职工(2人)、自营窗口和教工餐厅厨师(23人)、保洁人员(10人)之外的所有人员共计28人。

四、竞聘程序

(一)制定方案。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经集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二)宣传动员,召开员工大会,公布饮食中心岗位竞聘方案。

(三)公布竞聘岗位的相关情况。公开竞聘岗位的岗位设置,职数、任职条件、岗位职责、待遇等信息。

(四)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形式,参加竞聘的人员于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三日)上午11:30之前到饮食中心办公室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过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待岗或落聘人员处理。

(五)考核竞聘: 2月20日(农历正月十三日)下午2:30在集团会议室参加竞聘,考核竞聘由民主评分、领导小组评分和公开竞聘三部分组成:

1、参加竞聘人员的民主评分,按上一年年度考核成绩,占总分的30%;

2、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申请人的日常工作表现,按德、能、勤、绩进行评分,占总分的30%;

3、公开竞聘,竞聘人对自己的基本情况、对工作岗位的认识和怎样做好该岗位工作进行陈述,竞聘评委现场进行评分,占总分的40%。

(六)确定聘任。汇总民主评分、领导小组评分和竞聘得分,根据考核结果,竞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聘任人员。

五、落聘人员安置处理

落聘正式职工待岗安排,落聘合同制职工自谋出路,集团给予4个月的待岗过渡期,待岗过渡期内第一个月全额发放其原岗工资,后三个月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费,待岗过渡期内饮食中心为其缴纳社保。待岗过渡期满集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未尽事宜由竞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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