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13浏览次数:30

 集团各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末、寒假和下学期初集团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现将寒假前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安排,学生2017年1月15日(腊月十八)开始放寒假,2月13日至14日(正月十七至十八)开学报到注册,2月15日正式上课;2017年1月14日教职工正常上班,1月15日开始教师带薪休假,机关干部及职工轮休,2月13日开学报到。集团放、收假时间与学校一致,生产经营企业放、收假时间可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各单位要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年前收尾工作、节前安全检查、假期值班安排及下学期开学人员配备、物资准备等工作。假期安全工作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质控部要在放假前对各单位进行一次水电线路和财产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各单位放假期间要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要合理控制值班、加班人数,并将值班表于1月14日之前报集团办公室备案(含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值班地点、值班责任等)。假期全体干部要保证通讯畅通,离开黄州要请假。

4、各单位要利用假期思考规划新学期的工作,早做安排,收假后各单位要提交一份具体详实的2017年工作计划。

5、党员、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遵纪守法,按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要求,严于律己,自觉反对“四风”行为,严禁公款消费、公物私用,严禁与业务往来单位(人员)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微信红包等财物和参加其组织的宴请、健身、娱乐、旅游、聚会等活动,严禁涉及黄赌毒、酗酒、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文明节俭,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和春节。

 集团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